主持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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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在KTV參加尾牙時忽然被攻擊導致眼睛受傷,
之後卻被發動攻擊的人反告傷害,
當事人深感委屈,
明明被打卻還要被告,

一樣是人頭帳戶詐欺案件,
只是這次詐騙集團不需要取得帳戶密碼也能夠犯案,
詐騙集團利用當事人賣網拍,
假裝要跟當事人購買商品,

這是一件住戶告社區的案件,
一審、二審社區都委任劉哥處理,
劉哥也順利為社區取得勝訴判決,
然而住戶卻以種種荒謬、奇怪的理由(例如:開庭時法官沒有蒞庭)提起再

因為丈夫精神障礙、心智缺陷而無法為意思表示,
配偶、兒子分別聲請要擔任監護人,
在一審中配偶取得勝訴裁定,
兒子不服而提起抗告,
然而兒子沒有正

小美把自己的10樓高級酒店式公寓出租給阿郎,
殊不知阿郎因為投資失敗而選擇從10樓一跳而下,
最後掉落在3樓露臺死亡,
請問阿郎跳樓的行為會導致哪幾樓成為凶宅

阿誠每日兢兢業業為公司付出努力,
不料一天因為工作而弄傷了腳,
經醫師診斷後,
認定無法繼續從事原本的工作職務,

小明和阿美是一對交往中的情侶,
然而小明因為不滿阿美提出分手,
因此將阿美的清涼照以打馬賽克的方式上傳到公開的論壇上,

小明和小美結婚一年後發現雙方個性不合,
因此對小美提起離婚的訴訟,
在訴訟中,
關於婚後財產價值的計算,
應該要以什麼時間點為計算基準呢?